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将加强案件管理大厅的管理,大力倡导以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件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
一、案件受理。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倡导电话、网络受理案件。检察系统内部,案件流转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检察系统外部,办案单位移送案件材料和文书由案件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案件移送可通过机要邮寄纸质和电子卷宗刻录光盘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及案件查询。倡导律师通过电话专线、网络平台等服务方式申请诉讼业务:
(一)网络平台。律师可以通过访问www.12309.gov.cn、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手机下载“检察12309 APP”,自行进行注册和案件绑定操作,随后可办理申请阅卷、自助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等业务。
(二)电话、微信群查询。查询案件进度、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了解“中国检察网”操作使用方法等检察服务,可拨打律师接待专线0311-68099980,或者加入“西检检律沟通平台”微信群。

(三)邮寄方式。提交法律意见书等文书材料的,可通过邮寄形式,寄送至: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3号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邮编050091。注明寄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现场办理。如确需到案管大厅阅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建议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刻录电子卷宗光盘,按通知时间到案管大厅领取,领取后不要在案管大厅滞留阅卷。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提供及时有效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影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