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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2017-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724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区委决策部署,做到执法不忘服务、办案考虑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期间,我院全体干警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到社区、火车站参与联防联控20名干警进驻隔离点,执行全封闭式防疫任务,隔离群众共克时艰。积极推行“非接触”办案模式,建立远程视频提讯平台,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600人次,做到检察办案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和服务“六稳”“六保”具体实施意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力维护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着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88139人,提起公诉123221人。统筹做好化解风险、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工作,防止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共制发检察建议304份,促进了“黑救护车”“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的整治。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积极化解各类信访矛盾做到重大敏感时间节点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专项活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17件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真正把“小信件、大情怀”的理念落到实处。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共召开听证会45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真正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二、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全面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73人,提起公诉5710人。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罪占比逐年下降,五年来同比下降34%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增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1258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147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150人,切实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扛牢政治责任,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1个涉黑团伙、9个涉恶团伙104人,提起公诉108依法办理了市委高度关注某某29套路贷,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涉黑典型案例”。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和“长效常治”相统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漏洞,推进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发出检察建议11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要求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共办理涉未案件161282,不批准逮捕78人,不起诉16坚持能动的检察理念,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一起家长虐待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撤销其监护权,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没完没了好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政法委、区教育局、团区委等单位共同出台《桥西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创新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推动入职查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开通青少年涉法维权热线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综合保护模式。

三、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共监督立案63人,监督撤案40,追130人,追186深入践行“宽严相济”理念降低逮捕率,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不批准逮捕789人,不起诉344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9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158,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45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04件,构建起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扎实推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重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共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96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南水北调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舌尖上的安全”“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专项整治活动共立案1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6件,并全部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更新检察理念,激发工作动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抓党建强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做到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始终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的体现政治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面加强党员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显著增强。

抓改革强基础。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整合,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完善权力清单,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列席法院审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认罚,视情节提出从宽量刑建议,适用率达到8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9%一审服判率达到97.5%,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减少了社会戾气、节约了司法资源。认真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减讼累“案-件比”从2.08优化至1.09,大幅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和程序空转,有力提升了办案质效。

抓科技强保障。全面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实现了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研发业务数据核查软件“案卡巡逻车”,改变过去人工核查数量大、不精准的问题,使数据管理提档升级,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研发“案管自助服务平台”,该平台具备律师自助阅卷、案件进度查询、案件受理引导等多项功能,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律师,方便群众提供桥西样本。

抓整改强队伍。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扣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将梳理出的问题与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并整改,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017年以,我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干警7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以上成绩的取得,区委和上级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需要增强成效还需要彰显二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比较突出系统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体化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司法理念还需要转变,机械办案、重刑主义倾向依然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尚未彻底根治。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幸福美丽桥西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契合点,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扎实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树牢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推动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常态化,认真办理意见建议、提案议案,着力提升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六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感悟红色力量,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幸福美丽桥西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件比2018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案-件比”的设想。201910月,张军检察长召集会议讨论,基本确定了“案-件比”的概念、计算方法、有关内容的选择,并作为核心指标纳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督促监护令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当监护人对子女的不良行为未及时有效或不当履行监督职责,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入职查询制度学校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入职前进行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教师资格准入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不予认定。已经认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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