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1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执法不忘服务、办案考虑发展。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坚决听指挥、冲在前,在去年及今年疫情期间,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院60余名干警到社区、火车站、隔离点等重点区域,做好体温登记、人员排查、收治隔离等工作。同时,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办案需要,高标准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平台,利用该平台提讯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次,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扎实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把“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多家民营企业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57件,在办案中尽可能挽回群众损失。依法办理了许某某涉案2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对“卓达”系列案件中的38件39人依法提起公诉,追缴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安全稳定
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平安桥西”建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治理。
全面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办理了李某某抢劫、杀人案,彭某某抢劫、杀人案等严重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其中,彭某某抢劫、杀人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盗抢犯罪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犯罪。办理了林某某等18人涉案30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该案也是我院办理的首例涉台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惩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办理了赵某某等8人生产销售假酒案、朱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一批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面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六清”行动。全年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13人,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坚持“一案三查”,坚决“破网打伞”,依法办理了行唐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李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彰显了检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坚强决心;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对有信访隐患的案件,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重点人员进行吸附、稳控,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苗头阶段;深入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专项活动,共办理群众来信84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共接待群众来访400余人次,办理司法救助3件,发放救助金7万元;同时,坚决完成区委交付的信访稳控任务,协助化解涉房地产等各类信访案件,实现了“两会”、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涉检零上访。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等单位,拍摄“防范性侵、护未成长”法治宣传片,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创新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法治“云”课堂6次,听课师生达2万余人次;与区教育局联合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努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落实“教育、预防、打击”方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关爱帮教等工作,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44件8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我院的未检工作被《人民日报》、新华网等权威媒体转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全年共批准逮捕577人,提起公诉1253人,决定不批捕253人,决定不起诉125人;监督立案5人,撤案1人,追捕16人,追诉23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案件12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案件10件。
全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不断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7件,提请市院抗诉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件,采纳6件。上级院交办案件85件,办结84件;扎实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采纳2件;上级院交办案件11件,办结11件。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学校、辖区水系、城乡结合部等地,共摸排线索80余件,立案78件,发出检察建议5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延伸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对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问题,进行立案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公信
坚持以办案质效为抓手,全面加强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公信。
坚决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认真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全年案件比为1:1.11,同比下降32.3%,办案质效再获新提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成全市首家“认罪认罚宣教室”,全年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951件1168人,适用比例达到86.8%;总结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办案经验,在全市率先制发《危险驾驶类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
坚持深化检务公开。定期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共联络代表40余人次;全年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3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7条,公开法律文书957份,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政务信息3736条,公开率为100%,有效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
积极推进公开听证。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我院对民事监督、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16次,听证流程科学合理,释法说理清楚准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院协助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的公开听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五、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强化阵地意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把学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干警线上线下同步学习,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全面加强党员阵地建设,高标准建成党员活动中心,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锤炼忠诚为民、实干担当的检察品质。
持续推进业务能力建设。依托统一应用业务系统,加大数据核查督导工作力度,为检察业务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聚焦岗位素能练兵,开展公诉人论辩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突出抓好《民法典》的培训,受训人员达300余人次,干警的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抓紧抓实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三个规定”制度,做到如实记录、自觉报告;强化班子建设,坚持党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汇报讲评等制度,不断增强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深入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体系,坚持“用先、用优、用廉”,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一年来,我院共有12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冀青之星”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连续十一年被评为省、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十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考核中名列第一,《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我院工作予以了宣传报道。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以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在服务“六稳”“六保”上,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二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市委十届十一次、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现代幸福美丽的桥西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向区委汇报、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坚持把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我区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惩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化解涉检信访,为建设平安桥西、法治桥西贡献力量。
四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完善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建设,驰而不息抓好最高检1-5号检察建议,使检察工作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谋发展,忠诚担当干事业,为加快建设现代、幸福、美丽的桥西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远程视频提讯平台】为确保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石家庄市政法机关以远程视频方式对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避免面对面审讯可能带来的防疫风险。该平台于2020年3月9日正式投入使用。
【1-5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针对行唐县小学教师秦某强奸、猥亵7名女学生一案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建设,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
二号检察建议:2018年11月11日,最高检对2015年以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达案件的检察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其中发现的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达不规范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专门检察建议。
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结合近年来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反映出的金融监管问题,向中央有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发出了专门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4月28日,最高检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专门检察建议,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号检察建议:2020年7月9日,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检察建议,针对人民法院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案件-比】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案-件比”的设想。2019年10月,张军检察长召集会议讨论,基本确定了“案-件比”的概念、计算方法、有关内容的选择,并作为核心指标纳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附件二


2018年刑事案件案件比为2.17,2019年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64,2020年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1。
“案-件比”的理想状态为1,因此,案件比的比值越趋于1,越能说明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较好、案件办理质效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