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红,2021年通过四级联考进入我院,现为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孙伟红同志性格开朗乐观,与领导同事相处融洽愉快,始终对工作和生活抱有十分的热情,积极完成好各项检察工作。
认真履职,扎实办好案件
孙伟红同志目前主要负责行政检察工作和部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对复杂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她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释法说理,解释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各项问题,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努力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她多次实地走访现场调查取证,反复与案发地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协助被告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踏实肯干,工作成果纷呈
孙伟红同志还负责对接上级院条线部门内勤工作,平时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汇总整理、上传下达,撰写专项活动总结材料。她在工作中注重积累、积极思考,撰写的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2022年度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协助办理的蔡某某非法采矿案、“空壳公司”治理、“反向衔接”案件分别刊发在《河北日报》、《河北检察简报》、《河北法制报》。工作之余,她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小分队,担任小分队队长,多次入社区、进校园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勤奋好学,不断自我提升
孙伟红同志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升的重要途径,积极进行理论研究,撰写的理论研究文章《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实务运用探究》被市院刊登于内网检察研究栏目,《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践思考》经省院推荐,刊登于《河北检察》杂志。同时,她积极参加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不断自我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孙伟红将继续秉持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谨慎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勤勉努力,争做一名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干警!